各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市直及中央、省驻威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135号)要求,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在国家新的政策规定出台前,仍按原有考核方式进行。为做好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范围,是现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岗位工作, 2011年12月31日前已转正定级、符合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条件的工人(含合同制工人,下同)。
二、考核申报条件
(一)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已取得原人事部门核发的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已取得原人事部门核发的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达不到申报中级工年限条件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二)已考取技术等级并由原人事部门核发了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可申报参加升级考核。
1、工作年限满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2、工作年限满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三)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人,按本文第五条(一)款申报考核的年限条件可适当放宽。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高级工的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可放宽5年:
⑴在原人事部门参加组织的省、部级技术比赛、军队军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⑵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前三名),并有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⑶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中级工的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可放宽3年:
⑴在原人事部门参加组织的市、地级以上技术比赛、全省行业系统技术比赛及军队师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⑵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前三名),并有市、地级以上奖励证书;
⑶获得市、地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放宽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须在考试报名前,下载填写《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放宽年限条件审批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四)原符合报考的条件,而未按规定参加考核或经考核未能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这次仍应按有关规定申报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不得越级申报考核。
上次考核结束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未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的,可按本文第五条(一)款规定的年限条件直接申报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不按规定参加考核或经考核未能取得相应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按本文规定年限对应技术等级的下一等级确定工资(对应技术等级为初级工的,按初级工确定工资)。
(五)非经政府人事部门考核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应按本通知规定参加考核。
(六)“工作年限”、“本工种工作年限”及“在本等级工作年限”,均指计算到2011年12月31日的实足年限。
三、考核内容及时间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其中,思想政治表现的考核主要包括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等;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主要包括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生产工作中解决技术问题、从事技术革新及安全生产等。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由工人所在单位根据本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确定,不合格者不得推荐参加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包括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技术业务理论考试,两项考核均达到规定分数者为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合格。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于12月初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市区、市直各考核点自行确定,技术业务理论考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标准
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执行。对目前仍未制定国家职业标准的工种,参照相近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本着该等级岗位工人“应知应会”的原则,组织命题和考核。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10月12日—10月18日。
现场审查时间:10月12日—10月18日(周六、周日除外)。
网上查询及缴费时间:10月12日—10月19日。
具体办法:
1、报考人员登陆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按属地原则选择所在地报名点,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成功后,打印《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市直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审核手续。现场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花名册》(附件2)、《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呈批表》(附件3)及以前考核取得的人事部门核发的技术等级证书,申请放宽年限的还需提供经审批的《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放宽年限条件审批表》(附件4)。
3、各市考核管理机构根据提交的报考人员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确认审查结果。报名资格一经审查确认,不能更改。
4、报考人员可在现场资格审查第二天起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点击“查询打印”,查询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查询截止日期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网上缴费过程中,如果有疑问,请查看网上缴费帮助或者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31—86678080,86678280。
5、缴费完成后,请及时登陆网站,点击“查询打印”,查看缴费结果。网上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考核收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涉发〔1995〕300号文件执行,即初级120元,中级130元,高级140元。
六、证书发放及工资待遇
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项考核成绩全部合格的工人,由市人社局核发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是持证人专业(工种)技能水平的证明。
经考核取得证书后,机关工人按照有关规定兑现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工人根据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参加竞聘上岗,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等级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市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核等各项工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代码表
2、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花名册
3、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呈批表
4、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放宽年限条件审批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